关于网站备案的紧急通知

    文章来源:万象互联 更新时间:2009-12-7 19:35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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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务院令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工信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队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违规行为。 [color=#FF0000] 按工信部要求,在万象互联新购主机,服务器等必须进行备案。对于已经在使用万象互联网站产品的用户,我们检查出有备案问题的站点,服务器等,也会进行相应的处理。请用户确保您的网站所有绑定的域名都已成功备案。[/color] 以为信息作为您备案参考: 1.国务院令292号令[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]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chaxun/flfg1.jsp?id=8[/URL] 2.工信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[URL=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chaxun/flfg1.jsp?id=9]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chaxun/flfg1.jsp?id=9[/URL] 3.ICP备案填报相关要求[URL=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chaxun/zxtz.jsp?id=60]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chaxun/zxtz.jsp?id=60[/URL] 4.本公司客服将协助客户完成备案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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